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
建议承办单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近年来,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取得了比较大的发展,也积累了很多经验。通过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全社会依法招投标意识显著增强,对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在建筑工程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违背了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甚大。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串通招投标。串通招投标是投标当事人在具有竞争性的招投标制度中,通过事先调整,提前决定中标人选,使正常的投标活动变成一种形式化的行为。由于目前国内大型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基本上都是属于国有资金投资,招标方、建设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所有人,投资多少、效益好坏和他们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这种“负责投资的人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局面,导致了招投标串标行为屡屡发生。
二、工程项目招投标系统不够完善,片面性,针对性较强。投标邀请书是我国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应用最为广泛。投标邀请书是招标单位事先经过审核然后发放给投标单位的一种邀请信函。一般招标单位的审核标准,是设定在与其有过关系往来的企业或者对其有所帮助的企业单位,而把那种施工质量好、工作能力更为突出的建筑企业却排除在外。这种邀标方式就能够大大减少投标者的数量,为了后面的评标做好基础“铺垫”,而这种方式自然而然就把更优秀的合作者排除在外。
三、评标专家丧失原则,定向评标。专家定向评标在很多工程中都可以见到,首先是打极端分,故意抬高或压低某投标单位的评分。这种专家往往抵挡不住“红包”的诱惑,见利忘义,在评标中为特定的投标企业“保驾护航”;二是按业主意向评标,不讲原则,丧失立场。这种专家以为评标委员会要向业主负责,应按照业主的意向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导致评标过程中,不敢发表自己的真实意见,过多地考虑业主的想法,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为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议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招投标运作。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招投标运作,能有效的防范招标人插手招标投标活动,因此要建立对招标人行为的监督制度,防止招标人在招标资格预审、制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编制中幕后指点,操纵招标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结合实际,围绕招标投标法、采购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来修改完善各地招投标管理规定,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使之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营造公正、公平的投标环境。首先要广泛宣传招标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争取让更大的企业知道。然后对于投递上来的投标申请书进行严格的审核,不能带有任何偏见的去对待,本着一切为了质量的原则,让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完美结合与合作。增加有效投标人数量,减少潜在投标人信息的披露,对容易造成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的一些关键环节强化管控。
四、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机构与监管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加强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实施“两场联动”,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